保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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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
最高賠償額(港幣$)
環球
1.   緊急醫療費用及援助
a. 醫療費用
$1,000,000
b. 緊急醫療運送3
不設限額2
c. 運返費用3
不設限額2
d. 海外住院現金津貼
$5,000
e. 緊急
$30,000
f. 子女護送
$30,000
2.   人身意外保障1
a. 乘搭交通工具之意外
$1,000,000
b. 其他意外
$500,000
3.   緊急入息援助
$30,000
4.   旅程阻礙保障
a. 取消旅程
$30,000
b. 旅程中斷
1)   提早結束旅程
2)   更改旅程
3)   強制隔離保障
$40,000
5.   個人財物保障
a. 個人行李及物品
       每件/每對/限額:HK$3,000
b. 個人金錢
c. 旅遊證件
$10,000
 
$2,500
$30,000
6.   延誤保障
a. 旅程延誤
b. 行李延誤
$2,000
$800
7.   個人責任
$2,000,000
8.   信用卡保障
$20,000
9.   家居物品保障
$3,000


1.  
緊急醫療費用及援助

a. 醫療費用
賠償受保人在旅途中因生病或意外受傷而須接受合資格醫生治療外科手術住院服務費用
˙     覆診費用
賠償受保人回港後三個月內繼續治療的覆診費用,最高為HK$50,000   並包括註冊中醫、針灸及跌打診治,每日每次最高賠償為   HK$150,最高賠償額為HK$1,800
 
b. 緊急醫療運送3
提供緊急醫療運送協助安排交通和護理等服務運送受保人到其他地方作適當治療
 
c. 運返費用3
安排運送其遺體或骨灰返香港
 
d. 海外住院現金津貼
若受保人於海外住院,每日可獲現金津貼HK$500,最高至HK$5,000
˙     延長保障
賠償受保人於海外住院期間使用IDD 服務,最高至HK$500
 
e. 緊急啟程
賠償受保人在旅程中、嚴重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需要1名成年直系親屬前往或1同行伴停留該地所引致之額外住宿及/或交通費用
 
f. 子女護送
賠償若受保人在因住院期間而沒有其他成人照顧其同行之15歲以下子女,其1名直系親屬前往或1同行伴留下照顧該小童之額外交通及/或住宿費用。
 
2.   人身意外保障
        保障受保人在旅遊期間遇上意外或恐佈襲擊引致:
˙     嚴重燒傷永久傷殘或意外身故
 
a. 乘搭交通工具之意外
若受保人因自費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或經旅行社安排乘搭交通工具或乘坐私家車時發生意外所致
 
b. 其他意外
若非因2a項「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意外
 
3.   緊急入息援助
若受保人在旅程中意外受傷,在合格醫生證明下,返港後能返回其慣常及賺取收入的工作,可獲賠償每週HK$1,250,最長為24星期
 
4.   旅程阻礙保障
a. 取消旅程
        賠償受保人若因以下原因必須取消旅程,而不能退回之旅費/住宿費用:
˙     出發前90受保人、其直系親屬、密切商業伴或同行伴身故、嚴重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
˙     出發前90受保人因法庭傳召履行陪審團任務或需被政府強制隔離
˙     出發前1星期內,突然爆發公共交通工具機構員工罷工、目的地廣泛性爆發傳染病、暴動或民亂
˙     出發前1星期內受保人/或旅遊夥伴之香港主要因火災、水淹或天然災害導致嚴重損毀
 
b. 旅程中斷
    (1) 提早結束旅程
賠償受保人啟程後因下原因必須提早結束旅程,不能退回之未享用旅費/或住宿費用及/或額外住宿及交通費:
˙     受保人、其直系親屬、密切商業伴或同行伴身故、嚴重受傷、患上嚴重疾病
˙     目的地突然爆發公共交通工具機構員工罷工、暴動或民亂、天然災害或廣泛性爆發傳染病
   (2)更改旅程
賠償受保人啟程後目的地因下原因必須更改行程,引致額外之住宿及交通費:
˙     突然爆發公共交通工具機構員工罷工、暴動及民亂、惡劣天氣、天然災害或廣泛性爆發傳染病
    (3)強制隔離保障
賠償受保人因被懷疑患上大流行病而被強制隔離,其不能退回之未享用的基本旅費及/ 或住宿費用
 
5.   個人財物保障
a. 個人行李及物品
賠償受保人行李、衣服及個人財物意外遺失或損
      每件/每對/每套物品限額:HK$2,000
 
b. 個人金錢
賠償受保人被偷竊、爆竊或搶劫而引致現金、銀行鈔票、旅行支票及匯票損失

c. 旅遊證件
賠償受保人因被偷竊、爆竊或搶劫而遺失旅遊證件及/或旅遊票之有關補領費用及額外交通及/住宿費用
 
6.   延誤保障
a. 旅程延誤
若因惡劣天氣、天然災害、機件故障、騎劫或所乘之公共交通工具機構員工罷工而導致行程延誤 
·    
滿5小時的延誤可獲賠償HK$300,而其後每滿10小時賠償HK$700,最高賠償額為HK$2,000同一班次之延誤,只可索償出發或到達其中一項的賠償
 
b. 行李延誤
行李如因被誤送而延遲送達,以致受保人於抵達目的地10小時後仍未取得行李,最高賠償額為HK$800
 
7.      個人責任
保障受保人因疏忽導致他人身故、身體損傷或財物損失而負上法律責任。但不保障因駕駛或租用汽車、飛機、船隻及任何水上機動遊戲而引致之個人責任
 
8.      信用卡保障
賠償受保人在旅程期間意外身故,其間以信用卡簽賬而未繳付的結餘款項
 
9.   家居物品保障
賠償受保人外遊期間,因香港主要遭爆竊而引致之財物損失